关于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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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的通知

       切实做好龙广路街道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全面、及时、精准发放,根据《贵阳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筑民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高龄津贴发放政策

(一)发放对象。具有本辖区户籍且年满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户籍地和出生日期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为依据。居民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以户口簿登记的信息为准。

(二)发放标准。80(含)至89岁为每人每月60元;90(含)至99 岁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含)及以上为每人每月 200 元。

(三)发放周期。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发放,从审核通过当月起享受补贴,未及时办理的高龄津贴不予补发。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在户籍老年人年满 80 周岁前!个月,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提醒申请高龄津贴。

1.线上办理。凡具备享受高龄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微信搜索“贵阳市智慧养老”小程序,自主办理申请。

2.线下办理。不具备线上办理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委托居委会帮助申请。原则上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社保卡原件及三份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贵阳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补发)申请表》一式三份。

特别说明: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委托亲属或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代为申请。

(二)审查流程

1.社区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村料进行调查核实。

2.街道在社区提交“审核通过”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有差错及异议的退回重审,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审批。

3.区民政局对申摄材料及程序复核,符合条件的形成发放清单: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津贴发放。通过贵阳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与多部门信息比对,核实老人信息后,由区民政局生成发放清单报财政部门,原则上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发放。


三、动态管理

(一)建贴提档。已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因年龄段变化应调整发放标准的,无需提出变更申请,到期自动按照新的标准发放,

(二)津贴停发。出现老年人去世、户籍迁出及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情形,于次月停止计发,对多发放的高龄津贴予以追缴。

(三)发放变更。在贵阳市辖区内户籍变更,原则上迁出当月由原发放地发放,迁出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户籍迁出后再次迁入本市的,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户籍迁出日应以公安部门认定的户籍变更时间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家属及时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查询户籍所在地社区电话或拨打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办电话(08518684311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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